• <在世界转角遇见爱>(保加利亚)

    The World Is Big and Salvation Lurks around the Corner。眼下这个中文译名略显甜腻轻浮。我向几个人推荐此片时,都看到了对方眼中对片名产生的游移,是的,我也差点儿因此错过它。不过,电影真是很好看的。是我喜欢的东欧电影;有我喜欢的帅老头儿和小男孩;最打动我的是它有举重若轻的气质:生活或许沉重,要学会“轻描淡写”。

    这部电影能和另外两部此前我喜欢的电影相提并论,《不速之客》、《布拉格练习曲》。主角都是老头儿。我把它们看作我的温暖心灵三部曲。

    我相信,世界虽大,转角有爱,相信,不管有多少苦难坎坷,人生终归还是温馨的旅程。有时候,很想去未来看看自己老了的样子。我想,我可能会喜欢年老的那个我多过现在的我,甚至多过年少的我吧。

  • 小黑马头上顶着一坨雪。慢慢走。

    树最好看了。银装素裹。每一棵都骨骼清奇。

    雪真多。不过城市的路留不住它。路面是黑的冷的湿的,显得忧心忡忡。

    它们与田野才算的上是两情相悦。那么细致的相拥。无言的相伴。

    相看两无言,忘记时间。多难得。

  • 朝南的房间没装空调,预留的空调孔扣上了白色塑料盖子。有一只麻雀在此安了家。

    天儿暖和的时候,每天早上,还没完全醒来呢,早起的小鸟就站到了窗外的护栏上,细声细气的叫一阵,唤过一两个朋友来玩。我睁开眼,阳光把它们的身体打到素色窗帘上,写意成淡墨色的小圆球,在窗子的线条间轻盈地跳动。我很喜欢这场景。从不生气它们把我吵醒。

    它是那么爱晒太阳,所以才如此留恋这扇朝南的窗吧。我很少惊挠它。而它是那么容易受到惊挠。偶尔,即使我悄悄的仅把窗帘拉开一角,它也倏地飞走。

    入秋以来,总能听见它在空调孔里悉悉索索忙乎好一阵。有一次忍不住拔掉塑料盖子看,小东西已经运进来不少细树枝黄枯草。工程进展大概并不顺利,它扑腾的力度越来越大,塑料盖子被它推得几次松动。我也没太在意。

    直到昨晚回家,发现它竟然躺倒在卫生间的地上。进房间一看,塑料盖子在地上,空调孔果然敞开着,洞口还垂着些杂草。

    几天没回。屋子冷嗖嗖的。它是什么时候闯进了我的房间?应该不止两三天吧。我从它留下的痕迹判断,它曾在这个无人的房子里四处游荡,阳台,客厅,两间卧室,最后落脚在卫生间,抽水马桶边,一块抹布上。它是什么时候无望地结束了生命?饥寒交迫?这两天北京这么冷。

    大雪在这个夜里降临。清早起来,窗前静悄悄的,世界一片苍白。

  • 好大的风,挟裹着尘土扑过来。第一次感觉开车真不错,身体不会被侵略,不需要扭过头捂着嘴巴强行突围,不必仓惶。

    你坐在车里,镇定地看着它,横冲直撞,展现力量。你会欣赏它的力量。

    它转剿一群掉落的叶子,愤怒地重金属,手舞足蹈,在空旷的路上,在你的眼前。另一群叶子,在树上尖叫。另一群叶子,在地上跟跑。

    你多么喜欢这些叶子。所有这些叶子,都天听由命,随便风带去任何地方。

    从林萃桥向东,通向奥林西路的那段路。只有风声。沿途色彩绚丽。大片的红色黄色棕色,大家一起晃动,晃动。这么大的风,这么轰轰烈烈的秋天啊。

  • 近来小事故不断,都是车还没产生一点加速度,就跟路边的小杆子小墩子撞上了。我又不能忍受车上带着伤继续开(也算洁癖吗),所以,频频出入修理厂。麻烦。

    问题出在哪儿了呢?经过我的反思,的确技术差手潮,但最主要的症结仍是:性格决定的悲惨命运。每次停车,我都有力求完美的倾向,总希望贴边贴得近些,再近些,但是这些美好的想法,并得不到有效的技术支撑。

    总结如下:梦想要和能力匹配,定了超出能力的目标,实现不了,还要受伤。记之,以为诫。

  • 我要出一趟远门儿。

    那个早晨,我本可以直接打车走,我没有。我去开了车,盘算着把车停到更靠近小区门口的地方。

    附近并无合适的位置,我本可以开车到报社把车存在地下车库,我没有。在小区的叉路口我转了弯,希望这条小路边刚好有车离开。

    往前开看见一个需侧方位停车的车位,我本可以放弃我通常都是许弃这种车位的,我没有。

    在我莫名其妙的以莫大的勇气进行开车以来屈指可数的一次侧方位停车时,我本可以中途知难而退,可是我没有。

    我明知道车后面是隔离柱,却鼓励自己踩了油门。然后左侧车身就依次撞上了两根隔离柱及一段砖墙。我麻木地下车,这时,倒有如释重负的感觉。是什么在驱使我像着了魔?我的第一次事故。它或许早等不及啦?

    后来,在地铁里,闹心地想起这个早晨,还是总结出一些道理:一,不折腾是硬道理。车本来已停在它的位置心静如水,你非给它换地儿,换地儿停着其实产生不了任何价值,是画蛇添足。二,欲望不能太多。停在100米外,与停在50米外,有很大差别吗?可是你却不知足。三,有些事迟早都要发生的。发生以后,不要太难过。

  • 我妈和我的对话,八成要落在食物上。

    她老人家从东北千里迢迢进京,竟然还带了好几斤豆角,那种我小时候特爱吃的豆角,身上有紫花班,里面豆子饱满,炖熟了吃起来面面的,很有内容。从昨天到今天,她问了我不下五次,“这个夏天炖过豆角吃吗?”我想了想,只吃过干煸扁豆和炒姜豆,就回答,“没有”。她就回头向我爸发出啧啧的声音,“这孩子,一夏天都没吃豆角!”,这在她看来,是非常值得惋惜的事。

    看到我家摆着一个小南瓜(我们那叫“倭瓜”),她说,“早知道我把家里那个倭瓜给你带上就好了,吃起来可面了,直噎人。”我带她到附近的超市,没看见卖茄子的,她暗暗记下,回来跟我说,“早知道我把家里那几条紫裤茄子给你带上就好了,你们这儿没有卖那么好的茄子的。”

    我想,如果行李有富余的话,她会带上更多的东西的。现在她成功地给我运来了:二十来根玉米,李子,灯笼果,沙果,姑娘(读三声)儿,咸鸭蛋,笨鸡蛋,一罐自家做的酱,一罐麻酱,一瓶香油,一袋木耳,一些鲜豆皮,一些鲜蘑菇……

    东西多得没办法全部得到妥当地安放。这两天,我妈一直致力于介绍上述产品的不可替代性。比如,蛋是不吃饲料的鸡鸭鹅们下的、玉米们是刚摘下来就被速冻保鲜的、蘑菇是人家真的从山里采回来卖的、各种果子是罢园前的最后一批……我竟然忘了还有一大块牛肉,我妈是这样的介绍这块肉的,纯的,腱子肉,没认识人儿你都买不着:)

  • 前些时候,突然来了兴致,晚上回家什么也顾不得做,迫不及待开始画画,对着照片画简单的花,画到睡觉,第二天上午再接着画.

    工具很简单,是放了N年的几只彩笔.绿色用得太多,才画了两天就没水儿了.

    所以,痴迷的热度只维持了两天而已.

    这是我最喜欢的含羞草.叶子向羽毛一样。

    我画它的时候想起我养过的那株含羞草.站在一条窄窗台上,十几厘米高,纤弱,稍一碰叶片就合起来,你若在近处打量它,它仿佛随时都准备着受惊发抖,不过远远地看它,它又很惬意自在,优雅地向阳光舒展.

    "生于旷野荒地,喜阳光,喜温暖".这是不肯与人太过亲近的植物.最好,你只给它深情的注视.最好,你永远不要向它伸出手.留它一个做痛快的日光梦吧.

  • 今天最愉快的事是,看了曾山上小朋友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chengyudawang)。曾山上,昨天刚刚上了三年级,是个不太帅的小男孩,特有这个年纪的纯真善良,他的文字我很喜欢。摘抄其中一段:

    "我们来到这里,这里山清水秀的,水很清,清得都能看见水底下的砂石,而且水草间有鱼在欢快地嬉戏着,你听到了吗?鱼儿们在轻轻地说话,绿翅膀黑身子的蜻蜓追着溪水聊得正欢呢,你看到了吗?水草眨着眼睛,树叶为鱼儿们撑着绿伞,溪水追着风儿好像在比赛谁跑得快,我也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撩起水,跟鱼儿们一起玩耍,突然我发现一条7-8厘米的泥鳅,趴在水里不动,我用双手把它捧出水面,看它已经奄奄一息了,然后我把它放在阴凉的水草间,想让它快点活过来,我就可以和它玩了,可是等了很久,它也没能缓过劲来,我就把它埋葬了。"

    我认识给曾山上起了这个名字的小姨。曾山上的这段文字,让我回想起十几年前,他小姨18岁时写的日记,充满蓝天、阳光这样的字眼,清纯忧郁。我认为,小曾之细腻颇有其小姨之风。我很看好他。

  • 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自己讨厌的品性。先是试图说服自己,这是偶然失态失水准。可是骗自己真是很难。只能勇敢的承认,自己的人生境界确实不高,也可以反话正说,你以后的进步空间还是很大地。

    因为,不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样子,因为,眼睁睁看着自己奔向相反的方向,这两天,一直暗暗沮丧。

    所以,大概,最难相处的人是自己吧。

    别人犯了错了,随便你原谅或不原谅,喜欢或不喜欢。对自己,总归要想方设法,让自己原谅自己,让自己喜欢自己,再勉强也要与自己和平相处,过程是有点煎熬地。

  • 令人愉快的花朵。

  • 没有小指甲大的蓝色小花,我在北京也拍过。

    在相机里,蓝色和紫色的花都容易偏色,没有它本来的颜色动人。

  • 神农架,我看到的神农架,没有那么神秘,没有奇花异草。

    就像这些小花一样平凡。

    叫不出名字。可是我是那么渴望与它们相识。

  • 她就随意地长在路边,在宜昌郊区一家宾馆的院落里.同行的人也认得的,说她叫兰花.

    早上,下着小雨,水珠儿晶莹,花朵楚楚可怜.

    很喜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 8月,宜昌.

    在建的三峡工程,若干景点不伦不类,很乏味.

    就这一处小水潭的莲花令人心动.

  • 王玲娟和张青云是古代的小资文艺青年。

    这一晚,玲娟在后花园晒月光,晒着晒着就惆怅起来。她已过了二八,父亲在外地做县令,一年才回一次家,母亲又有病住到乡下姑妈家去了,留她一人在杭州的宅院,在这个春风沉醉的夜里,她只能弹琴排解寂寞,所以,她弹的不是琴,而是寂寞。

    带着荷尔蒙的琴声就这样飘出墙外,飘到张青云的耳朵里。张青云是苏州人士,在杭州游学,琴棋书画,气度风流,在文艺青年界颇有些声名。连深闺中的玲娟也有都听说过呢。张青云这晚也是寂寞难耐,他离开书斋,在街巷里游荡。他捉住琴声攀上墙头偷窥,看玲娟花容月貌,不由胸襟荡漾,跌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就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小姐派了丫头把墙外的人邀进后花园,两个人未先开口,体态眉目都已传情。哎,多么轻浮的玲娟小姐,她一开口就透露了父母不在家,还要拜师学琴。张青云喜不自禁,从此后三个月,他夜夜出入小姐绣楼。

    这一晚,二人正琴声如诉,突然接到青云父母的家信,要他明日一早即起程动身。难舍难分之际,青云信誓旦旦,一杯饯行酒成了合欢酒。是夜,玲娟珠胎暗结,只等张郎返家后遣媒人提亲。时间不觉已流过7个月。张郎一直不来,张郎已娶了位高权重的尚书之女,不仅更有钱,也更漂亮。

    在这个始乱终弃的故事里,青云自然可恶,可玲娟也并不惹人同情。她不该和陌生男子说话还一见钟情;她不该相信了轻易冲出口的誓言;她不该被抛弃了七个月还天真地以为她的张郎有情——唉,当初,她晒月光时就该低调,不该把寂寞那么招摇地弹奏出来。

    所以,这出戏主要用来警告所谓行为不端的女子吧。玲娟遭到的惩罚异常严厉,先有他的父亲逼她投湖自裁,后来被救起去苏州寻夫,又遭张青云羞辱吐血而亡。张青云呢?他最担心事情败露,败露后的结果却是,新夫人“大度”地提出要接玲娟母子回府“你做正室我为偏”(这句唱词一出口,全场观众拍掌喝彩)。即使在他气死玲娟后,他的贤夫人也无非声称要向自己的爹爹他的岳父靠山告一状而已。

    《泪洒相思地》,名字是个错误。这不是一出爱情戏,是一出道德剧。女人“很傻很天真”,后果就会很严重很严重。

    这是我第一次看越剧,发现那唱腔也有世俗的热闹,唱词直白。

  • 地球上,白色的花第一多,黄色的花第二多,然后才是红花.

  •  它们俩生活在妙峰山后玫瑰谷一处院子里,大的斑点名字叫点点,胖小黄狗叫球球.

    点点和球球都和人自来熟,我们一进院儿它们就腻过来让人摸,抱着谁的光脚丫子啃半天.喂它们吃奶酪,它们吃的香甜.专门投给球球一块,球球都咬在嘴里了,还是被点点生抢出来.也没有谁恼羞成怒.接着互相咬着玩,牙齿与皮毛相亲相爱.

    点点是球球的妈妈.据说球球他爸是一只松狮.

    很神奇吧.

  • 剪了比较短的头发。

    买了雪白的窗帘,床单,靠垫。又干净又好看。

    总结了自己的虚无的喜好,地球上的东西,第一爱植物,第二爱风,第三还没想出来。

  • 周五晚去听姜育恒的演唱会,惭愧,竟然中途退场了。

    上半场只识得两首歌。同排的孩子们,超短裤超短裙,不停进进出出。不过,也有人在享受此刻的幸福,身边做了一对中年情侣,一直牵着手,女的后来索性闭上了眼睛,嘴角嵌着甜蜜的笑。

    倒是许巍的出场让我有了些小小的感想。四年前的夏天,也是在这里,遥远的看着他唱,天气闷热,一切都是汗津津,湿漉漉的。我记得坐在前排的姑娘摇晃的背影,我记得自己当天穿的那件蓝色吊带衫,我记得那种湿漉漉的感觉。